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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促农发资金全方位管理

湖北省农发办

  近年来,我省农发资金管理工作在国家农发办的关心与指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突出绩效管理,创新制度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确保了项目、资金和干部“三安全”, 实现了“资金用好、项目做优、效益提高、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全额由省级财政承担

  我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投入若干比例规定》(财发[2010]46号),省政府同意从2011年起,除武汉市外,将全省农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由原来的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改为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并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保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足额落实。省级财政农发预算资金由2007年的14000万元,增加到2013年的69756万元,增长近4倍。

  加强农发资金财务会计制度建设

  我省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财务资金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农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对农发资金管理中的一系列实际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了县级报账的范围、附件、表格、报账程序、手续和核算方法,明确了事业费、项目管理费、科技推广费、工程监理费、工程管护费等费用的提取、使用标准,逐步形成以“三专”管理为基础,以县级报账制为主线,以加强农发资金管理使用为手段,以严格工程预(决)算管理为重点的资金运行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重点环节的资金监管

  一是加强工程预(决)算审查。制定财会人员参与工程预(决)算编制审查的工作职责,规定工程预(决)算必须经过财会负责人审查会签,使工程预(决)算的编制更加适应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的要求。二是推进单项工程结算和总决算审计。我省规定,单项工程结算要经过第三方审计,即中介机构或相关部门组成的检查验收组审计;工程总决算要经过审计机关或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从而有效防止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障了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三是全面落实农发资金“三专”管理。全省各级农发部门在国库设立农发资金专户,所有农发资金都通过专户进行管理,资金入账和拨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放在农发部门,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促进了农发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四是理顺了资金运行机制。将所有省级项目财政资金、省级科技推广资金和工程监理费,全部拨付到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农发办,由省管理的项目单位,到项目所在地县级农发办报账,做到省级农发资金在财政系统内运行。

  构建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激励机制

  我省以竣工项目验收和绩效考评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农发资金绩效管理思路,制定了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办法》、《市(州)级综合管理工作绩效考评办法》、《竣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组织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和《资金管理工作绩效考评细则》等7个实施细则,设置了42个方面96项绩效考评指标,涵盖农发项目、资金和综合管理全程各个环节,实现了100%项目、100%项目县、100%管理工作验收考评“全覆盖”。同时,将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结果与农发资金分配挂钩,建立了以绩效考评结果为导向的绩效分配激励机制。根据自然资源因素(常用耕地面积、粮食总产量、农林牧副渔总产值)和绩效考评因素各占50%的权重,一次性将全部资金分配到各县市,消除了人情资金、关系项目滋生的土壤,杜绝了资金分配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了农发资金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

  规范农发有偿资金管理

  我省近五年狠抓有偿资金回收,四年回收到期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总额3.8亿元,占当年应回收资金总额的82%。保证了及时足额偿还中央财政到期的有偿资金借款2.5亿元,获得国家农发办按期还款奖励资金2500多万元。并从回收的省级有偿资金中安排农业板块建设资金4000万元,相应节约了省级财政预算资金,使资金周转步入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强化财务内控约束机制

  一是从2012年开始,我省实行对全省100%的项目县、100%的项目、100%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不留管理死角。二是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制定资金管理“一票否决”和扣减考评成绩的制度规定,对不执行县级报账制,不实行“三专”管理,用大额现金开支项目资金总额达到20万元以上,通过不真实、假发票等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和挤占挪用资金50万元以上,或超过财政投资计划10%以上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扣减下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指标,甚至暂停和取消项目县资格,筑牢管理防火墙。三是每年年终,省农发办与各市、州、县(市、区)农发办进行一次资金对账,做到全省上下账目一清二楚,数据一致。

  推进农发资金财务管理创新

  一是加强政策业务能力建设。通过召开全省农发办主任会议、现场经验交流会和举办各类培训班,采取 “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形式,使全省财会人员的财经政策水平和财会业务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从全省农发系统内遴选出193名农发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专家,组建了竣工项目验收及绩效考评专家库,每年对专家库的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不但提高了我省农发财务管理的水平,还为年度验收考评工作打下了良好工作基础。二是建立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先后建立了湖北省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支持大别山老区经济建设试点、推进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试点、秦巴山区和幕阜山区经济发展等省级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截至2013年,资金规模达到205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在使用范围上更加宽泛,管理方式上更加灵活,资金使用效果更加实在。同时,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直接带动农民致富,我省从2013年起,对扶贫专项资金投资产业化单个项目财政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必须拿出50%的股份分配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使农民直接得到实惠,大大提高了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力。三是积极开展以农业综合开发为平台,整合其他涉农资金集中投入的试点工作,形成了农业综合开发集聚效应,打造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板块和支柱产业,加快了我省现代农业的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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