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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新举措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方面的作用,今后一段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将采取以下具体政策措施,不断推进产业化经营工作。

  一、围绕优势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农业综合开发要力争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特色明显、技术含量高、影响力大、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要求,把那些资源优势明显、有地方特色、产品市场好、覆盖农民面广的农业产业,确定为主导产业,着力推动优势突出、效益显著、带动效应强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做到扶持一个企业、发展一片基地、致富一方农民、带动一方经济,促进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持续增收。

  二、完善产业链和利益链,提高项目辐射效应

  一是要按照产业化经营发展要求,针对产业链条中的薄弱环节,加强扶持力度,完善产业发展功能,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二是要健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建立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效果的目标考核机制,增强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服务能力

  三、扩展扶持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

  在现有三种扶持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利用补贴方式、先建后补方式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做法,尽可能扩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农业综合开发;探索建立通过扶持壮大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积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生产,建立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调整农业结构,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的要求,探索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推动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建设

  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的关键在于构建各主体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中,要逐步探索建立梯级开发激励机制,对项目实施和运行较好的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优先作为重点产业化项目予以扶持,对项目实施和运行较好的重点产业化项目连续扶持。引导企业建立风险保障机制,通过与农户签订协议收购价或最低收购价,保障农民利益。积极探索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探索从扶持龙头企业的无偿资金中专门拿出一块作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把合作社建成农民与龙头企业打交道的中介组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优先予以扶持,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形式,提高现代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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