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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引导支农资金统筹支持
新农村建设试点项目扶持政策

  新农村试点项目的主要扶持政策包括:一是适当加大投入力度。每个试点项目连续三年进行扶持,每年投入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二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试点项目的亩投资标准(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农民筹资投劳)提高到1000元。三是试点项目所在区域申报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同等情况下优先扶持。四是积极扶持试点项目所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五是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六是优先安排试点项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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