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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做实做细 有为有效

努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资金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基本任务和重要保障,也是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一个关键领域。我省高度重视资金管理工作,始终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政策引导、保证重点,创新机制、注重实效,努力管好用好资金,发挥资金最大效益,确保农业综合开发稳步发展。

  一、围绕重点,整合资金,集中力量办成事

  为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更好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我省农业综合开发根据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要求,通过整合相关部门资金,提高土地治理建设标准和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06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始实施土地整理,按照2000/亩的补助标准,建设“地平整、田规格、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耕”的高标准农田。农业综合开发主动参与,与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烟草公司共同承担这项任务。其中农业综合开发每年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6亿元,实施土地整理10万亩。由于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施工进度快、质量好,资金管理规范,得到省领导肯定,省政府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承担任务量增加到每年20万亩,整合资金相应增加到3.2亿元。通过农发这一平台,集中有限资金,共同把实事办好,扩大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影响。

  二是强化关键措施。在资金和措施安排上,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针对山地田块凹凸不平、零星分散、面积小的特点,对高程相近的田块进行整合,进行格梯田设计,最大限度改善种植条件。针对山地多、溪流多,易发生山洪的特点,强化了灌排措施设计,项目区防洪标准由一般的10年一遇提高到15年一遇。针对山路崎岖、狭窄的特点,设计了适合山区使用和施工的混凝土路肩、砂碎石路面的道路结构,提高田间道路标准。这些措施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效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加强了对农业生产的保障能力。

  三是惠及广大群众。通过土地整理项目的实施,项目区机械耕作和交通运输方便,灌溉和生活用水便利,生产条件改善,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同时,土地流转加快,土地租金提高,农民收入大幅增长。与一般地区相比,项目区群众平均增收40%左右。如诏安县桥东镇实施土地整理后,土地租金由300-400/亩,增加到800-900/亩。随着排洪设施的完善,项目区抵御山洪灾害的能力也大大增强。2010年,我省发生了“6.18”洪灾,农业综合开发整理区,受到影响较少,深受项目区群众好评。

  二、立足全局,调整结构,积极拓展作为空间

  随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的作为空间越来越大。我们注重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服务发展,找准位置,融入全局,积极作为,提升了农业综合开发的地位。

  一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域经济是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战略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设立了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十二五”期间,在每年安排的3亿元财政专项资金中,农业综合开发承担1000万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在分配资金时,我们优先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个一般发展水平县,加大对县域经济的扶持力度。

  二是支持对台农业合作。我省具有独特的对台优势,闽台农业合作十分密切。根据省政府意见,“十二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每年单独切块1500万元,支持漳浦、漳平、清流、福清、仙游、惠安六个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台资企业申报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通过实施小流域治理项目,为台商经营的茶山修通道路,铺设管灌、喷灌设施,茶叶产量增加,品质也得到了提高,为创业园加快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支持原中央苏区发展。我省是全国著名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县有22个,集中在龙岩、三明、南平、漳州四个地区。当年的革命老区,现在是偏远山区,发展条件差,人民生活困难。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将原中央苏区县全部纳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并在资金分配时予以倾斜,支持苏区农田设施建设和农业发展,促进苏区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四是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从中增加农民收入。如三明市沙县郑湖水柿合作社,通过对产品注册品牌、分类包装、统一销售,打破商贩子垄断经营,使均价从每斤0.2元提高到0.8元,也由于建立了利益分配机制,实现了经营利润二次分配。通过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早、发展快、成效好,有力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高效安全管理使用资金,抓好落实是关键。随着农发资金量的逐年增加,我们深感在这方面的责任越来越大。我们注重整个项目的过程和资金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对确定的事、出台的规定,一抓到底,确保资金管理落实到位。

  一是提高执行力。首先,做细做实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库和专家库动态管理制度。强化项目实地考察、勘测和规划设计,提高立项审查质量。尊重群众意愿,做好群众工作,提高立项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第二,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管。加大经常性督促检查力度,每个项目施工过程中至少组织一次专家指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计划完成任务、早日见效。第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项目公示制,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邀请审计、监察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记者,参与到项目和资金监督中来,建立多元化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出台《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发现问题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是严格内部管理。坚持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定报账实施细则,统一会计核算办法。各级实施农业综合开发的财政部门,必须安排1名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专人管理农发资金。资金报账支出紧扣项目工程,及时拨付到位。对存在工程施工不合格、自筹资金不落实、报批手续不健全、工程验收不通过、未经建设单位审核、未经监理单位同意的,不予报账;严格报账凭证审查,对报账发票不真实、不规范、不完整或资金使用超出规定范围的,不予报账。既保证了资金的安全和效益,也保证了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三是强化绩效导向。加强对开发县的考核考评,量化考核指标,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在下一年度资金分配予以反映。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较差、开发潜力较小的县,暂停或取消其开发县资格;将一些积极性高、开发潜力大的农业大县纳入到农业综合开发中来。经国家农发办同意,2011年我省退出了三个开发县,增补闽清、秀屿、古田三个开发潜力大的县为开发县。同时,强化正向激励,对考核成绩好、资金管理到位、项目实施效果显著的开发县,给予宣传报道、资金倾斜;对工作得力、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物质奖励。

  四、注重细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资金管理科学化

  资金管理直接与钱打交道,与项目工程有联系,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先进的手段和过硬的素质。我们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和干部安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关键节点,细化程序、规范操作。在资金分配上,严格实行“资源+工作”的因素分配法,做到公开透明、科学公正。在项目立项上,采取资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单个项目与全省规划相结合,做到集中投入、规模开发、整体推进、综合治理。在竣工验收上,实行“谁验收、谁负责”。对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以及财政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个土地治理项目等重点项目,由省农发办负责验收,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和资金审计。对财政资金在200万元以下的单个中低产田改造和小流域治理项目,委托设区市组织验收,省农发办进行重点抽查考评。在项目过程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和规定办事。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抓住省财政厅实施信息化工程二期建设的机会,加强与国库处、支付中心、信息中心和人民银行协作,将全省所有开发县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报账专户,纳入电子网络监控系统,对账户资金变动情况、资金报账使用情况实施全程实时监督。对资金的申请、拨付和使用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农发部门申请、预算部门审核、国库部门操作,分权管理,相互监督,减少资金操作中的人为因素和中间环节。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经常组织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拓展思路、提升能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开发为民,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规范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提高资金管理效率。加强廉政教育,严格财经纪律,对工程变更、造价咨询、财务审核等廉政风险点,防微杜渐,加强防控,确保办成事、不出事,树立廉洁、高效、务实的农发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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