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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实施工作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其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完成1575处重点中型灌区的节水配套改造;亩均粮食生产能力比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前提高100公斤以上。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财发〔2013〕4号)。财政部要求,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集中投入,连片推进,全力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布。

 

附件下载: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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