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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 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对重庆农业综合开发两类项目结合问题的调研

  bt365官网调研组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精神,了解和总结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情况,推进农业综合开发机制创新,2007109日至12日,国家农发办组成调研组赴重庆进行了调研。通过听汇报、看项目、座谈讨论、走访项目区群众等方式,重点调查了忠县和涪陵区,一般性了解了江津区。

  一、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发展优势主导产业

  (一)明确重点,突出抓好优势主导产业

  重庆市地处丘陵山区和三峡库区,坡耕地面积大,生态建设任务重,又是我国最年轻的直辖市,大城市、大农村、大工业、大农业格局并存,发展柑橘、生猪、中药材、茶叶、蔬菜等产业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明显。以柑橘为例,重庆冬暖春早,无霜期长,没有周期性冻害,鲜果成熟供应期长达7个月~8个月,而且基本上没有检疫性有害生物侵染,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柑橘最适宜生长的地区,具有开拓柑橘产品国际高端市场的先决条件。为充分发挥资源和区位优势,重庆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树立了围绕优势主导产业搞开发,搞好开发促优势产业发展的开发思路,在大力建设优质粮油基地的同时,积极发展柑桔、生猪、中药材、茶叶、蔬菜等优势产业。在项目布局上,注重向优质粮油重点县和优势农产品重点县倾斜,从2004年起,择优筛选确定了10个优质粮油重点县和6个柑橘优势农产品重点县。在资金投入上,注重向优势农产品产区倾斜,每个开发县投入的财政资金达到800万元以上。特别是大力扶持经济效益较好、生态效益显著、群众积极性很高的柑橘产业带建设。每年优质柑橘重点县的投入占到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1/4以上。5年来,重庆市共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生态综合治理财政资金1.8亿元,建成近17万亩的高标准柑橘基地,涌现出忠县新立和拔山、江津区白沙等集中连片、成千上万亩优质柑橘生产示范基地。同时,通过立项实施产业化经营项目,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柑橘商品化处理和加工;通过安排科技推广费,引进和推广柑橘新品种、新技术。在农业综合开发的大力扶持和带动下,重庆市柑橘产业有了较大发展,基本上形成了从育苗、种植、商品化处理、深加工等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初步实现了柑橘种植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吸引了美国博富文柑橘公司、北京汇源集团、澳门恒河果业集团、重庆三峡建设集团等龙头在重庆兴办柑橘加工企业。最近,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柑橘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柑橘产业打造成为该市农业的第一产业第一品牌

  (二)项目结合,着力打造优势主导产业

  在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中,农业综合开发充分发挥综合优势,用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相应的龙头企业,根据龙头企业和产业发展需要,用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生态综合治理财政资金扶持建立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结合,注重对整个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持,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集约化水平,切实加快优势主导产业的发展。忠县是重庆市优质柑橘重点县之一,该县紧紧围绕柑橘优势产业发展实施农业开发项目,项目建设中强化水利、道路、土壤改良等基础设施建设,突出解决制约柑桔生长的障碍因素,高标准建设现代化果园。近5年来,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成片、统一标准、集中改土、统一建园、分株到户、统一管理的要求,把排除制约柑橘生产主要障碍因素放在第一位,加强以灌溉为中心的果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灌排难、运输难、采果难等突出矛盾,实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已累计投入土地治理项目中的生态综合治理财政资金3100多万元,连片建设优质柑橘基地2.7万多亩。同时,通过财政贴息方式投入40万元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三峡建设集团进行柑橘深加工,增强了基地柑橘加工转化能力;还从土地治理项目中安排了部分科技推广费,引进和推广柑橘新品种、新技术,加强项目区农民群众培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柑橘优势产业带的形成和发展。

  (三)创新机制,积极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在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中,重庆一些项目县积极探索扶持产业化发展的新机制。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和现金出资等方式成立实体性公司,即农民公司,农民公司再与龙头企业建立联结机制,从而建立起龙头企业+农民公司+农户这一新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形式,并引起了许多专家学者、中央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关注。生猪是重庆另一优势产业。重庆桂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是该市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03年~2005年连续3年扶持,公司在屠宰、加工的基础上自建基地,已形成了年出栏10万头的生产规模,获得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由于企业资金有限,自己生产的原料不能满足加工及市场所需,而千家万户分散养殖又难以保证有充足安全的原料供应。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该企业和农民共同出资成立了重庆涪陵东江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东江公司工商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桂楼公司以现金出资70万元,占70%股份;江东街道云盘村26户农民以项目所用23.2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按当地土地流转租赁市场价折价入股,28.5%股份;22户农民以现金入股1.5万元,占1.5%股份。在这种模式中,龙头企业与农民公司是两个平等的市场法律主体,龙头企业与农民公司形成合同关系。龙头企业作为整个经营过程中的龙头,负责提供技术指导、资金支持、产品回收,承担经营风险。农民公司按龙头企业技术规范和要求生产,提供稳定充足的原料,产品按约定价格交龙头企业统一销售。农户成为农民公司的股东,按股分红,不干预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作为股东的部分农民受聘为农民公司的农业工人领取薪酬。龙头企业、农民公司、农户形成一个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较好地实现了三赢。经过一段时间运行,这一经营模式目前运转良好,取得了明显的示范效果。在今年生猪大疫病面前,公司仍能清净无疫,入股农民不但避免了重大疫病损失,还取得了每亩土地2735元的收益,大大高于每亩800元的地租收入。种种好处让那些没有进入公司的农民羡慕。今年桂楼公司又沿用东江公司模式,出资420万元,引导150户农民入股土地200亩,改制组建了6个生猪养殖公司,带动更多的农民致富。

  二、加强组织和领导,认真探索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的有效办法

  (一)加强领导,是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的重要前提

  农业综合开发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支农的重要手段,重庆市委市政府历来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重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集中投入、连续扶持、综合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的优势。1997年设立直辖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在确定10个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时,就将农业综合开发作为重要力量,牵头建设其中2百万工程,并参与大多数百万工程建设。2006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决定》,2007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专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都要求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贡献。今年,重庆被批准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发挥资源优势做大做强区域主导产业、促进城乡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市委市政府根据重庆的自然资源优势,决定把柑橘作为突破口,将柑橘产业列为重庆市农业的第一产业,确定10个重点县,出台优惠政策,整合各方面资金,再发展柑橘200万亩,争取到2020年把重庆市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晚熟柑橘和橙汁出口基地。市委市政府要求农业综合开发把发展柑橘等优势主导产业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有规划、有分工、有布置、有检查,有利于有序落实,进而为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作贡献。

  (二)因地制宜地确定优势主导产业,实施效益开发是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的基础

  重庆市在确定优势主导产业时,充分考虑了自然条件和生产条件,同时,充分尊重农民的种植习惯。如确定柑橘产业为发展的主导产业时,组织了重庆市内外的专家进行了反复论证,包括请教国外专家。在忠县从事柑橘发展的美国博富文公司的外籍经理给我们介绍说,重庆种植柑橘有很多优势,特别是病虫害比较少的优势,与柑橘生产大国——美国和巴西相比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重庆集中了包括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在内的部分支农资金,出台政策,按照全市制定的果园建设标准,对农民建设的果园,给予70%的建园补助,帮助农民改善柑橘生产条件,实施效益开发。根据调查测算,每亩橘园进入盛产期后可生产柑橘3吨左右,获纯利2000元左右,既能显著增加农民收入,也有利于保持水土资源,维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更有利于破解三峡库区产业空虚化现象,促进三峡移民安稳致富,意义十分重大。而且,目前美国和巴西受飓风、冻害等自然灾害袭击和病虫害侵袭影响,产量大幅度下降,也为加快发展柑橘产业,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有利时机。

  (三)建立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是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的关键

  由于农民处于弱势地位,建立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在龙头企业和农民两个不同利益群体中,主要体现在如何保障农民的利益。如前文所述的东江公司,为保障农民利益,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不包括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同时,控股股东桂楼公司与入股农民签订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协议中规定:不用农户土地经营权为本公司经营和财务活动担保;若东江公司按法定程序结算解散后,土地经营权无条件归还原农户。控股股东桂楼公司并承诺:每年结算分红,不论东江公司经营盈亏,农民股东分红所得,土地入股不低于每亩800斤稻谷,现金入股分红不低于10%。从2006526日起饲养第一批仔猪,到20075月底共出栏商品猪7500头,东江公司全年实现税后利润44.6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利润分配为:50%利润即22.3万元归还银行贷款;50%利润即22.3万元用于分配。其中龙头企业——桂楼公司占70%,分红15.61万元;农民土地入股占28.5%,分红6.355万元,平均每亩土地收入2735元,比单纯的土地出租800斤稻谷(折合600/亩)高3.55倍,净增2135元;农民现金入股占1.5%分红3345元,年回报率22.3%8名农民务工收入700/月,年人均收入8000元以上。同时,桂楼公司通过这种模式,以比较小的成本扩大了生产规模,并获得了符合标准的加工原料,还分摊了经营风险,也同样赢得了合作的胜利。而且,这种模式符合饲养小区建设要求,有利于把传统的分户饲养转变为集约化养殖,更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也有利于疫病防治和农村环境卫生要求。

  (四)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有机结合,是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的有效手段

  重庆市在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非常注重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搞好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有机结合,加快推进项目区产业化经营发展。这次我们调研的忠县,地处长江柑橘带,非常适宜发展柑橘,先后有美国施格兰公司、美国博富文公司和重庆三峡建设集团公司入驻这个县发展柑橘产业。目前,三峡建设集团柑橘工程技术中心和柑橘脱毒育苗中心以及派森百橙汁加工厂都已落户该县。为此,忠县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优势,将两类项目进行有机结合,支持柑橘产业发展。通过立项实施生态项目,加强水利、道路建设,建设优质柑橘基地2.7万亩。通过产业化经营项目,贴息扶持柑橘加工。两类项目结合,使广大群众对柑橘生产有了良好的市场预期,势必进一步促进柑橘产业的发展。

  三、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发展

  ()围绕发展优势主导产业,促进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结合

  重庆农业综合开发实践表明,围绕发展优势主导产业,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有利于集聚生产要素,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布局生产,建立规模化和标准化农业生产基地,调整农业结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围绕区域农业资源和市场优势,因地制宜地确定1个至2个优势主导产业,通过统筹安排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整合资源、集中资金、重点投入、连续扶持,长期坚持下去,大力支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按照围绕主导产业扶龙头,围绕龙头建基地的思想,把土地治理项目区建设成为龙头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把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之间利益紧密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开发、规模开发和效益开发,达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

  ()围绕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切实抓好基地建设

  1.突出重点,着力打造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或优势农产品产区。各省(区、市)农发办事机构应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区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按照一县扶持一种产业一县实施一类项目(中低产田改造或生态治理项目)”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投入,重点支持本地区粮棉油糖主产县及优势种植业大县的生产条件改善。各地农发办事机构应将全省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财政资金集中用于粮食(或棉花、油料和糖料)生产大县,建设高标准的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其中粮食主产区应把全省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县,大力建设高标准的基本粮田,努力构建全国的粮食生产核心区。同时,将全省的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财政资金集中安排在生态治理任务较重或丘陵山区的开发县,在保证生态治理的前提下,重点扶持具有资源优势的种植业(含茶叶和林果业),支持优势种植业生产基地的水、电和路等基础设施及种苗建设,积极促进主导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

  2.适当增加部分非粮食主产区的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比例,加大支持丘陵山区优势主导产业基地建设力度。丘陵山区具有发展优势特色种植业的巨大潜力,但由于目前确定的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投资比例较低,投资量较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势特色种植业的开发速度。从全国粮食产区布局看,丘陵山区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县,通过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可以有效地加快农民增收的步伐。为在全省的范围内聚集更多资金用于丘陵山区县开发,加大支持当地优势特色种植业基地建设,建议将丘陵山区县比重较多的非粮食主产区的土地治理项目中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的财政投资比例适当提高。

  3.根据建设龙头企业原料基地要求,提高土地治理项目的投入标准,拓宽建设内容。现行土地治理项目投入标准偏低和建设内容偏窄,难以适应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需求,因此,建议适当提高土地治理项目的投入标准,并把原料基地建设中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简易农产品贮藏保鲜设施纳入扶持范围,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助;适当提高科技推广投入比例,加大对新品种、新技术、农民培训等扶持力度,促进标准化和无公害生产。

  4.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为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应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允许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单独申报土地治理项目,或者实施土地治理项目的单项工程、农业科技推广措施。二是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单独申报土地治理项目,项目区治理面积规模数量可适当降低。

  ()继续加大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同时注重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前,龙头企业+农户仍然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形式,在解决农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继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可以很简单地将大量分散的农户迅速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非常适合现阶段我国农业家庭经营规模小且分散的国情。如重庆市涪陵区农户种植榨菜80%由龙头企业收购或加工。因此,我们要继续坚持对龙头企业的扶持,不仅要扶大扶优扶强,更要加大对一些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直接的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虽然这类企业在抗御市场风险方面能力可能要弱一些,但由于直接面对农户,带动农民增收的效果并不逊色于较大型的企业,又因其处于成长阶段,亟须得到国家的扶持。

  在扶持龙头企业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龙头企业+农户并不是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唯一形式。重庆市涪陵、江津探索的龙头企业+农民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以及其它地区出现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都代表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方向。农民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是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一方面,农户逐渐认识到自己在与企业进行经济活动中的弱势地位,有成立代表广大农户共同利益组织的强烈愿望,于是农户开始以一个整体同企业建立联系,提高了谈判的地位。另一方面,随着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不断发展,市场对农产品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从降低原料收购的成本、保证原料供应的稳定性及保障品质等方面考虑,也有需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公司,下同)对大量分散农户进行管理的内在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入使得龙头企业+农户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能够更好地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所要达到的目标。因此,我们在大力扶持龙头企业的同时,更要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仅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单独经营,而且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到龙头企业+农户中来,从而推动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在制定政策中,对已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龙头企业优先予以扶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办的加工流通企业优先给予扶持。也可探讨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无偿资金投入比重,将提高部分入股,量化给与龙头企业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农民持有股份。

  总之,农业综合开发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一定要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程度,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要强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在经济较发达地区,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大对企业加工能力的扶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要突出对企业的扶持,让农户的农产品能够顺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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